近日,西夏區市場監管局對黃河路一家廢舊公司進行突擊檢查時發現,該公司正在使用一臺不合格的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進行裝卸,該局當場對機器予以查封。
經查,該公司于2014年6月20日開始在經營場所內使用1臺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用于裝卸,并于2016年5月4日向寧夏機電所申請定期檢驗。5月20日,寧夏機電所出具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機定期檢驗報告,報告顯示該公司使用的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定期檢驗為“不合格”。該公司在收到報告后,仍繼續在經營內區使用該特種設備,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》的相關規定。
針對該公司違法行為,西夏區市場監管局按照規定開具了《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督檢查記錄》和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》,下達了《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》,并進行立案查處。目前,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。 (轉載自寧夏回族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)